專科醫師繼續教育積分認定申請表
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要點
一、繼續從事於血液,癌症及之臨床及下列其他相關學會工作(如三、B)
二、六年中,累積教育學分三百分係由參加本會或血液,癌症相關學會所舉辦之學術活動中取得者。
三、教育學分之計算法,如下規定:
A類:凡是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學術活動者,依本會學分計算方式計算;另於研討會中提出口頭報告或壁報論文者每次以3分計算。
B類:凡是參加國際性血液、癌症相關學會所舉辦之學術活動並提出席證明者,依本會學分計算方式給予相當教育積分;另於研討會中提出口頭報告或壁報論文者每次以2分計算。
相關學會有:
癌症醫學會 輸血學會 內科醫學會 免疫學會 小兒科醫學會病理學會 臨床腫瘤醫學會
臺灣醫學會 中華醫學會 肺癌醫學會 放射腫瘤醫學會 乳房醫學會 基因體暨遺傳學會
血液病學會 婦癌醫學會
其他本會認可之地區性研討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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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將資料寄回
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2號福音樓B2
台灣癌症安寧緩和醫學會 收
順頌
時祺